现券交易佣金不超过0.2%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0-12 Tag: 点击:
上证所今天对各会员单位及债券发行主体发出通知,调整了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上市和交易收费。按照通知,债券(含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现券交易的交易佣金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收取,起点为1元。
交易经手费方面,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交易的债券,按成交金额的0.01%。收取;对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的公司债券,按成交金额的0.01%。,最高不超过150元/笔收取。此外,证券交易监管费按成交金额的0.01%。收取。通知还对不同期限的新质押式回购品种的佣金和经手费作出了规定。债券的上网发行手续费、上市初费及月费暂时免收。(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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